近年來,隨著展覽業的快速發展,各級主管部門、行業內部,對展臺設計搭建中的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對展臺設計搭建所必須遵循的安全標準的呼聲日益迫切。為了適應展覽行業發展的趨勢,應對國際展覽業的競爭,如何提高展覽設計搭建工程的技術和施工水平,確保展覽設計搭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也成為展覽設計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一、展臺設計搭建中的安全隱患
展會攤位布局不合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根據大量火災案例提供的教訓,公共場所火災造成人員群死群傷幾乎全部與建筑物安全通道堵塞或安全門無法正常開啟有關。
1. 安全通道:布展時應留有足夠寬度的安全通道,且通道要順直,避免彎曲轉折;同一通道不宜出現寬與高的差別,通道應形成雙向疏散功能,并盡量環行。 在緊急情況下,人們很難在進行正確判斷后再選擇疏散方向,因此,通道雙向疏散和環行非常重要。通道的變化容易造成人員的擁擠或跌倒,寬敞順直的通道便于人員的疏散和消防車輛的進入。
2. 安全設施:布置展位不應影響消防設施功能的正常發揮,尤其是安全門、卷簾門,消防箱等安全設施。 展會通道與展館安全門的相對位置應簡單明了,安全門、消防器材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打開正常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二、展臺設計搭建中的安全要求
1. 用水安全規定
應事先向展館方提出申請,并由展館專業人員接駁到位。
禁止直排水,如有機器用水,展商需自帶水循環裝置,否則展館有權拒絕其用水申請。
2. 用電安全規定
電氣安裝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95)》和特裝展位電氣部分的具體要求。應制定電器線路及設備用電的安裝、巡檢、維修、定期測試的制度,落實責任人。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施工機具時,應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并懸掛警示標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護。
選用的電氣材料和設施設備須符合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3C)標準和消防安全要求。盡可能選用LED等低能耗及低壓電器材料。
配電開關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
電線須選用難燃雙塑銅芯電線和雙護套電線。禁止使用絞型線(花線)和鋁芯線。
穿過人行地面、地毯和結構的電線須穿管(金屬管,難燃塑料管)保護,并視現場情況采用過橋保護。
金屬保護管和金屬構件須做電氣跨接,并做安全接地。
各電氣回路應有專用保護地線,并與凡可能接觸漏電的金屬物件相連。
筒燈、石英燈要有隔熱防護;廣告燈箱、燈柱內須留有對流的散熱孔。燈具整流器和觸發器須選用消防部門檢驗合格產品。
禁止使用大功率發熱燈具。
展位用電,須如實辦理申請手續。不得隨意接入展廳的電箱和插座上。不允許利用天花懸掛燈具和電線。參展用電設備申請24小時供電的,須確保無故障隱患,并設置合適可靠的保護開關。因用電設備故障或自帶開關失靈導致配電開關保護動作而斷電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搭建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若出現展館固定配電設施開關保護跳閘導致展位停電,應立刻通知大會電工到場處理,嚴禁擅自重新合閘送電。
要注意愛護展館的電氣設備,不準亂拉亂接,任何用電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應有必要的監控措施,不容許超負荷運行,一經發現,即作停電處罰。
展位內的用電器具及線路、開關等配電設施,要自覺接受管理機構的檢查。發現隱患,要配合整改,不得拒絕檢查或借故拒不整改。
特裝展位搭建不允許遮擋或覆蓋展館的照明電箱、動力電箱、電話配線箱。如確需遮擋或覆蓋,需申報并獲準,但遮擋須留出寬0.6米的進入通道;覆蓋地井配電箱須留大于配電箱的活動蓋板,并留有足夠的箱前操作間距。操作間距以能打開電箱操作為衡量依據,但不得小于0.6米,以便安全檢查和故障處理。
當日展覽結束后,展館應及時切斷供電(已申報24小時用電展品除外),由于參展商不按要求切斷電源,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參展商自行承擔。
3. 用壓縮空氣安全規定
展館內不準存放、使用充壓的壓力容器。
特殊供氣需展商自帶空壓機及儲氣罐(壓力容器)等設備應放在館外指定位置,并保證設備運行安全。
4. 消防安全規定
所有展臺構件、裝飾和搭建材料均需符合消防要求。
建立搭建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搭建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動火、用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搭建過程中不得損壞展館原有消防設施和器材。
搭建時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或擅自拆除展館內的固定消防設施設備。
保證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通道以及各出入口的暢通無阻。不得遮擋疏散指示標志、室內消防栓、手動報警器等消防設施,嚴禁在防火卷簾門下堆放物品。
嚴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包括樓梯、電梯前室、通道等)擺放任何物品,不得將展樣品懸掛在消防、配電、空調設施或天花板上。
禁止在展位內設置可燃物品倉庫,不得在展位內儲存甲、乙類危險物品。
搭建現場、通道處應配備手持式干粉滅火器(每50平方米配備不少于2具)。
搭建期間使用的各類包裝箱、紙屑等雜物務必及時清理出館外,不得將其存放在展位內、柜頂或展位板壁背后。
展位搭建材料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要求,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嚴禁任何妨礙火警警鈴觸點、消防栓、滅火器、安全門等消防安全以及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使用木結構進行展位特裝,應使用防火材料和防火涂料對木結構進行防火處理。各種電器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每天搭建完畢,各搭建單位和參展商應積極做好清場工作。清場的主要內容包括:搭建垃圾的清運;展位內的可燃雜物、火種和其它災害隱患清理;切斷本展位的電源;保管好貴重物品。
展廳內嚴禁吸煙,禁止使用明火或電熱器具,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展廳。
發現火災應立即組織撲救,啟動手動報警器報警,并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現場確需動火的,應事先向承辦單位和展館提出書面請求,獲準后在配備足夠的動火監護人和確認現場無火災危險性后,方可實施動火作業。
搭建人員在動火前應徹底清理作業現場附近的可燃物品,確實無法清理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覆蓋。
動火監護人應攜帶滅火器進行監護,高空動火時在動火部位下方應分層安排相應數量的監護人進行保護。
動火結束后,搭建人員和動火監護人應清理現場,熄滅余火,確認不遺漏任何火種,切斷動火作業所用的電源,確,F場無火災隱患向主管部門及時匯報并得到許可后方能離開現場。
三、展臺設計搭建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要制訂《展臺設計制作安全標準》,使得參展商、設計公司、展館等各方都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2.加強對展會設計、展館管理人員的展臺安全知識培訓和業務考核。近年來,展協每年舉辦的1—2次行業高峰討論會,這很有意義,在專業知識方面也可以舉辦講座班,提高展覽隊伍人員的業務素質。
3. 安全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展會展臺效果圖、結構圖進行嚴格的審查,對那些達不到展臺設計制作安全標準的公司及時進行清理和整改,這樣才能保證展臺設計的安全可靠。 展臺搭建及材料存在的安全隱患 從事展臺搭建的企業成份復雜。這當中,既有建筑設計公司、家居裝飾公司、廣告公司、展覽服務公司,又有展覽展示公司、展覽工程公司、建筑公司還有參展商自搭自建。搭建商搭建展臺的依據是效果圖,對于結構材料的選擇和節點的連接依靠的是經驗,甚至是其他因素。對于搭建完成的展臺是否安全,比如說:展臺在進行結構計算時如何計取負載;展臺搭建材料應符合怎樣的防火標準;展臺電氣工程合格的標準是什么;怎樣的展臺才是合格的展臺等,許多設計人員不知道,搭建人員也無法提供展臺安全的證據。甚至還有那些制作公司的經理們為了降低展位制作成本,會采用一些劣質的搭建材料,這些都為展臺的安全性埋下了“隱患”。
4. 加強對展臺搭建公司的審查與管理。展覽中心(館)對具有實力、施工規范的設計和搭建公司進行資格審查,向參展商進行宣傳和推薦。對于不具備搭建能力的公司,嚴禁進場施工。展覽場所對施工現場派專職人員進行監督,嚴格控制展臺搭建材料,要求使用不銹鋼、鋁合金、防火板等不燃性材料,使其燃燒性能達到不燃或難燃標準,是有效降低火災的辦法。
5. 開展之前,展覽中心(館)要提前申請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對展會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展臺安全方面重點檢查:材料規格、連接節點、材料的防火性能。并對消防通道、消防器材、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電路、電線、用電負載進行全面的檢查,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及時整改。